Por: Clodovaldo Hernández
行动的冲击催生了一种本应在多年前生效的法律文书的批准。
扣押非法获得的资产似乎是打击腐败的一项基本措施,但即使在委内瑞拉,这种选择也遇到了很大的法律困难。 为了应对这些复杂情况,正在讨论域名没收法。
该法律文书的草案在上周的第一次讨论中获得批准,该草案由副议员 Diosdado Cabello 提出。 预计将很快会出台,因为他的第二次辩论体现了紧迫性。
对于很多委内瑞拉人来说,这个项目的考虑只是引发了一个问题:为什么之前没有讨论和批准? 事实上,它似乎很明显应该在很多年前就已经生效了。
这是一个自我批评反思和辩论的话题,但采取更积极的态度,值得一提的是,现在批准它是一个有希望的迹象,不仅因为它打开了收回手中资产的可能性官员、商人和前线人物,还因为它对腐败黑手党的未来行动具有劝阻性质。
为了履行这两个关键职能,一旦获得总统批准并接受执行,严格执行法律在逻辑上是必要的。 如果黑手党被有效地剥夺了这些“财产”,他们将受到真正伤害他们的冲击,即物质财富。 其他官员、商人和有名无实的人在涉足这种阴谋之前都会三思而后行。
根据其发起人的说法,该法案“将建立机制,允许识别、定位和追回与非法活动有关或源自非法活动的资产,并取消与其所有权相关的权利,有利于共和国,无需任何补偿”
“这项法律将帮助国家追回被盗物品,”卡贝洛在镜头前介绍该项目时说。
私有财产的限制
与一些政治反对者开始所说的相反,没收法并不是左翼势力统治国家的专属产物。 尽管它们针对的是通常被视为私有财产的东西,但这是联合国组织推动的一项提议。
事实上,联合国已经推动了一份供各国考虑的示范文本,其目的是扣押首先适用于贩毒者持有的资产。 这就是为什么该模型是由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特别是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法律援助计划 (Laplac) 的倡议制定的。
此类监管的国际法律框架见于《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称为巴勒莫公约,2000 年),其第 12 条敦促签署国着手没收和没收非法企业的资产。
具体而言,它表示:“缔约国应在其国内法律制度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必要措施,授权没收: a) 本公约所列犯罪所得或价值低于对应于所述产品; b) 用于或拟用于实施本公约所列罪行的货物、设备或其他工具”。
Cabello 解释说,这些规定将允许打击范围广泛的犯罪行为。 资产灭绝是一种法律形式,允许国家转移与反腐败、有组织犯罪、资助恐怖主义、洗钱和非法贩毒立法中被视为犯罪的活动相关的资产所有权。精神药物和麻醉药品,即使没有被判刑已在相应的刑事诉讼中作出判决。”
迄今为止,这最后一个方面一直是适用此类法律的国家的争议主题,因为根据一些法律解释,它违反了被告无罪推定的权利。
在任何情况下,扣押资产的决定都将对应于特殊管辖区的地方法官。 法官必须非常小心,正如副卡贝略解释的那样,因为如果证明他们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某种类型的谈判,他们将受到起诉,并将对他们实施同样的制裁。
在拟议的示范立法中,受法律诉讼的资产是犯罪活动的直接成果。 还有那些用非法所得的资金获得的或那些被用来实施应受惩罚的行为的。 同样,非法增加和由此产生的收入也包括在该范围内。
对于目前引起全国关注的腐败案件,如果法律生效,将有大量资产落入国家手中。 这些包括豪宅、建筑物、公寓、商业机构、工厂、农场、采矿作业、汽车、船只、飞机、家具、黄金以及现金或银行账户。
当然,如果发生这些扣押,对其目的地的监视必须非常严格,以防止新的腐败集团利用本应仅用于集体利益的资产。